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博士后退站管理

  在站博士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退站处理: 

  1)年度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中期考核即申请出站,或中期考核不合格,或中期考核合格但在站达到46个月仍不办理出站手续;

    (3)《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已到期但未续签合同者;

  (4)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 

  (5)被处以刑事处罚,或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长期患病连续请假超过3个月; 

  (7)无正当理由,出国逾期未归超过30天 

  (8)违反研究所规定,导致研究所重大利益损失; 

  (9)其他各种原因导致不适宜继续在站工作。

    

  退站博士后需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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