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治理

    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副各业用地,布设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做到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形成综合的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及其他再生自然资源的目的。
 
    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是山丘区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途径。世界上开展小流域治理较早的国家有奥地利、法国、瑞士、意大利、南斯拉夫等欧洲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美国于1933年成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流域治理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中国把5~30千米的自然集水区称为小流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治理了上万条,面积达38万平方千米,已竣工的有3 000多条,每年完成治理的面积达2万平方千米,已取得了明显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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