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立地类型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在森林调查中引进前苏联以B.H.苏卡乔夫为代表的生物地理群落学派的林型学,主要对有林地划分林型,将林型作为组织森林经营类型的主要因素。同一时期在中国造林调查设计中引进前苏联生态学派的林型学,主要对宜林地划分立地条件类型,因此形成了分离的技术路线。
 
    有林地和无林地在一定条件下是互相转化的,为此需有统一的立地分类系统。分类系统的区域单位(只分到立地亚区一级)仅能满足宏观林业区划、规划和制图的要求。分类单位中的立地类型是营林造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的技术基础。为满足林业生产、科研、教学的需要,必须用新的划分方法取代并统一林型和立地条件类型的旧做法。1980年代后期,林业部资源司组织开展《中国森林立地类型研究》,经筛选、协调,划分并建立了4 482个立地类型,综合划分1 703个立地类型组,495个立地类型小区。至1991年,首次完成了统一的各级类型单位的建立,并阐明立地分异特点及各个类型划分的依据和标准,各类型的性状、特征及其生产潜力和分布行政范围,使立地类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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