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资源区划及原则

    草地资源区划的目的是研究草地资源和草地生产的区域化特点,阐明不同地域内草地生产系统发展的规律和动向,遵循因地制宜、分区指导原则拟定草地畜牧业生产方向和提高草地生产力的关键措施,合理布置和组织生产,正确地采用草地科学技术,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发展草地畜牧生产。
 
    制定草地资源区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同级分区指标应有质的同一性。草地生产地理分区的划分采用多指标、分级分区的方法,不同等级的分区指标不同,但同一级分区只能采用共同的分区指标;
 
    (2)分区指标的综合性。草地区划属部门性区划,不可能用某一项指标将极其复杂的草地畜牧业生产地理分布区进行概括和区分,因形成草地生产地域性差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性质和地位及作用的深度与广度不同,不能仅采用个别单项指标来划分草地的地域性差异,必须同时考虑其他因素的作用;
 
    (3)在综合分区指标中找出各级分区的主要指标。决定各级区域特点的是少数在草地畜牧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主导因素,不同级的分区,主导因素不同;
 
    (4)尽可能保持区划界线与行政界限一致,分区尽可能连片。分区等级越高,分区界线比较平直,反映的水平地带性强,因而图块清晰;反之,界线曲折复杂。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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